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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C-国际电子工业联接协会®于6月10日,向欧盟提交了《RoHS2指令附录II禁用物质评估方法草案》第三套评价意见书。 意见中,IPC重申了对物质的危险特性及裸露特性评估的重要性和潜在替代物质的评估。IPC一直在从事RoHS2指令下禁用物质的评估方法的开发工作。

欧盟委员会对RoHS2 指令附录II限用物质评估工作,始于2013年1月20日。IPC即提交意见,赞扬欧盟委员会在要求各方提交危害物质前,应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并鼓励欧盟委员会首先建立一套危险物质的评估方法。

2013年2月份首次发布的评估方法草案,并没有反映出欧盟委员会事前强调的上述目标。2013年3月11日IPC向欧盟委员会提交意见书,对按照RoHS2指令(2011)第六款的框架,意欲开发出科学合理的限用物质评审方法,表示担心。

2013年4月15日,IPC与SEMI(国际半导体设备及材料协会)联合向欧盟提交了技术性意见书,建议对RoHS2指令限用物质采用另一套评估方法;意见详情,请登陆www.umweltbundesamt.at/rohs2。2013年4月30日,IPC、SEMI与RoHS2 官员就意见书进行了详细磋商。

在RoHS修订过程中,IPC成功游说欧盟委员会采用科学依据修改指令,取消另外增添限用物质。欧盟委员会将于2014年7月份完成附录II的评估工作,在此期间,IPC将密切跟进评估的过程。